广州图书馆读者注册服务指引
一、读者注册服务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注册广州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读者证。
(二)持二代身份证或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广州社保卡)注册可直接充当读者证。
(三)成功注册后可凭在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图+”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绑定读者证自动生成的电子读者证二维码办理相关业务。
(四)注册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并承诺所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本馆将依法采集和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所采集的信息仅在向读者提供服务和管理时使用,不另作他用。
※佛山市常住居民享受与广州市常住居民同等服务。
二、读者证类型
读者证类型 | 注册对象 | 服务功能 | 押金 |
成人读者证 | 18周岁(含)以上成年人 | 类型一: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30册/件,其中外文书刊不超过6册。 | 免费 |
类型二:(一)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30册/件,其中外文书刊不超过6册;(二)可外借创意设计馆图书3册、期刊3册。 |
300元 (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有效残疾人证可免押金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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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读者证 | 12周岁(含)以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 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共30册/件,其中外文书刊不超过6册、少儿港台原版绘本不超过15册、少儿外文原版绘本不超过15册。 | 免费 |
儿童读者证 | 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 可外借少儿文献共30册/件,其中少儿港台原版绘本不超过15册、少儿外文原版绘本不超过15册。 | |
通借证 (5年有效期) |
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事儿童文学创作、研究的相关专业从业人员或相关专业的高校在读学生 | 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共30册/件,其中外文书刊不超过6册、少儿港台原版绘本不超过15册、少儿外文原版绘本不超过15册。 | |
通借证 (1年有效期) |
孕期女性 | ||
说明: 一、所有读者证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文献。 二、图书(含附件)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创意设计馆书刊等文献及其附件借期15天,均可续借1次。文献逾期归还按每册/件每天0.1元、每册上限10元的标准交纳逾期费。如存在读者证内有过期文献、逾期费未缴纳或临时读者证过期等任一情形,均不可办理续借。 三、请读者爱护所借文献,造成文献遗失或损毁的,将按《广州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处理。 四、所有读者证均具备数字图书馆阅读功能,读者应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广州数字图书馆资源。 五、所有读者证均具备通借通还功能,读者可外借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内任一成员馆纳入通借通还的图书,具体请参照《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统一借阅规则》执行。 |
三、读者证注册办法
(一)现场注册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馆总服务台及各直属分馆服务台注册,持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或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自助注册。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同注册。
1.持广州身份证或广州社保卡的居民:本人凭身份证或广州社保卡可注册长期读者证。
2.持异地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籍人士护照等任一项,下同)的居民: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长期居住证明材料(本地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近2个月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账单等任一项,下同)可注册长期读者证;仅凭有效身份证件可注册临时读者证(有效期60天,下同),过期后激活一次即转为长期读者证。
3.注册通借证须本人到服务台办理,在提供上述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同时提供本人教师证、学生证或相关专业研究等相应证明材料。成功注册后须在读者证有效期截止前进行验证续期,到期未验证将转换为其年龄对应的读者证类型。
(二)远程注册
12周岁(含)以上居民凭广州身份证可通过“广图+”微信小程序、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借阅宝等服务平台自助注册长期读者证;凭异地身份证可通过“广图+”微信小程序自助注册临时读者证,过期后通过小程序激活一次即转为长期读者证,办理注册或激活时须在广州或佛山地域。
四、读者证管理
(一)密码。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Gzyyyymmdd(其中yyyymmdd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建议注册成功后及时登录本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更改密码。
(二)挂失。读者证遗失,读者须及时通过本馆网站、总机电话、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任一方式挂失或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三)补证。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补证手续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四)退证。读者在所借文献、逾期费还清后,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及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如再次注册须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凡申请注册读者证,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以上全部条款及《广州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资料赔偿办法》、《广州图书馆馆藏资料复制规定》、《广州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管理办法》。本馆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